孕婦懷孕后相對脆弱。年孕為了讓孕婦更好地分娩,婦病國家還出臺了新的假最病假規定,讓孕婦從懷孕到分娩后無憂無慮地懷孕下一代。新規

許多婦女在懷孕后會出現一些身體不適,資問如嘔吐、題目腰酸、年孕憤怒等疾病,婦病嚴重甚至有先兆流產、假最胎兒位置不穩定,新規這些情況,定工可以申請病假,資問但必須有醫生的題目診斷和病假清單。

孕婦需要病假才能申請病假。年孕
關于病假的新規定。
- 1。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懷孕,經醫生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,按照本單位疾病治療的規定辦理保胎休息時間;
- 2。胎兒休息和病假超過6個月后領取疾病救濟費的女職工,可以自計劃生育之日起停止疾病救濟費,改發產假工資,享受其他生育待遇。產假期滿后仍需休息的,自產假期滿之日起繼續發放疾病救濟費;
- 3。女職工保胎休息,產假期滿后仍需病休的,其病假時間應與產前病假和保胎休息時間合并計算;
- 4。未按計劃生育懷孕的女職工,其保胎、病假休息、生育待遇,仍按省、市有關規定辦理。
孕婦因身體原因需要休假調理或休息可以申請病假,具體病假天數需要由專業醫生確定,在病假期間工資也是一個更關心的問題,相關政策對這個問題也有規定。
1、孕婦病假天數在6個月內的,病假工資為:
- 1。連續工齡不足2年的,按本人工資的60%計算;
- 2。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,按本人工資的70%計算;
- 3。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,按本人工資的80%計算;
- 4。連續工齡6年以下8年的,按本人工資的90%計算;
- 5。連續工齡8年以上的,按本人工資的100%計算。

病假工資按工齡支付。
2、6個月后,企業將支付疾病救濟費:
- 1。連續工齡不足一年的,按本人工資的40%計算;
- 2。連續工作滿一年不滿三年的,按本人工資的50%計算;
- 3。連續工齡超過3年的,按本人工資的60%計算。
注。:本人工資按“正常情況下,員工實際工資的70%計算。
孕婦休病假相關問題解惑。病假結束后還能休什么假?
因為病假不扣工資,每個單位對員工的病假時間都有要求。如果病假到了,但身體還沒有好好調理,也可以休胎假、產假、哺乳假等。
懷孕期間長期請病假可以解雇嗎?
女職工在“三期”在(懷孕、分娩、哺乳)內,用人單位不得以無過失解雇、經濟裁員的理由終止勞動合同,但女職工符合《勞動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條規定的,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。









